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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提问
我们从水利部网站上了解到,近日水利部公布第一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市、区)的名单,请问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对于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有何意义?下一步将如何深入推进?
阮利民司长答记者问
我国现有水库9.8万座,其中小型水库占95%。2013年,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各地积极行动,明确小型水库的产权,各项改革任务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小型水库点多面广,基本位于农村,产权归乡县政府或村组所有,基层管护能力薄弱的问题长期存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小型水库安全作出重要批示,水利部实施水利行业强监管,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水利部在督促各地落实小型水库管护主体、管护人员、管护经费上狠下功夫,去年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的创建工作,旨在为改革提供新的标杆、新的样板。今年,对第一批申报的县市进行了现场评估和评审,河北省鹿泉区等47个县因为改革成效显著,被确定为样板县。样板县积累了宝贵的改革经验,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小型水库管护模式。总体上看,有三种模式:一是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管护模式。二是组建事业单位或基层机构按片区进行统一管护的模式。三是由大中型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代管小型水库的模式。
从实施的情况来看,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占大多数,有60%以上。实践证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模式,适合于乡镇村组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的管理,是实行社会化、专业化管护的一个有效途径。下一步,水利部将认真总结梳理基层产生的这些有效做法和改革措施,充分发挥中央补助资金的带动作用,对乡镇村组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鼓励各地政府由直接提供管护服务向购买管护服务转变,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小型水库的管护,提升水库管护能力和水平,继续开展样板县创建工作,发挥样板县的典型引领作用,促进小型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进一步落实,促进小型水库实现安全、有效、良性运行,更好服务于“三农”,在水旱灾害防御、农业灌溉、供水保障、生态环境修复、水资源调配和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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